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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年02月20日

 

 

 

北京市怀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京怀食药监办〔2017〕6号

 

 

北京市怀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小超市、食杂店、便利店等食品销售行为的监管,督促食品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校园周边销售环节食品质量安全。根据市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开展校园周边销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整治中各食药所要根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市局下发的《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中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逐一对照进行检查、评价、记录,尤其要将调味面制品、熟肉制品、烘焙食品、糕点、饮料类等儿童、青少年经常购买食用的小食品作为重点整治对象,对食品标签等外观质量状况、经营过程控制情况等项目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二、落实经营主体责任

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食品销售经营者对其销售的食品负质量安全责任和主体责任,做到诚信、依法依规经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督促食品销售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对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要认真查验,符合规定的方予以采购。指导食品销售经营企业建立和完善台账记录制度,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相关内容如实记录,并做到对所经营的食品可追溯。

三、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专项整治中各食药所要联合工商、城管、辖区学校等相关部门,有针对性的开展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引导和培训教育,提高中小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与防控能力。

此次专项整治时间自2017年2月20日至2月28日,检查户数不少于100家(怀柔镇、龙山、泉河所各15家、其他所各5家),专项整治汇总情况请各单位于3月6日前上报食品流通科。上报内容包括出动人数、检查户数、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等。

该专项市局已通过OA系统在“监督检查”——“专项检查”里进行了任务发起,请各食药所及时登陆系统在“专项检查”项内进行相关内容的填写,录入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市局信息系统运维电话:83979464或83979438找运维人员咨询。

            北京市怀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17日   

 

(联系人:邢天宝、王学鹏 电话:89681246)

 北京市怀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2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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