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整治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经营行为企业自查情况的通告 |
发布时间: 2016年09月12日 |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整治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112号)精神,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经营行为集中整治。目前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自查阶段已经结束,现将企业自查情况通告如下: 一、全区共有418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按照《公告》要求开展自查,377家提交了自查与整改报告。到期未提交报告的企业共41家,其中拒不上报企业8家,名单见附件。 二、我局将未提交整改报告的4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在9月16日前完成监督检查。对于拒不提交报告的,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三、对于不具备原经营条件或者与备案信息不符且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我局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示注销。 特此通告。 北京市怀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