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政务公开 > 公告

北京市怀柔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关于检验工作的公正性声明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24日

  北京市怀柔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国家对食品、药品质量实施监督检验的法定机构。为了认真贯彻“科学规范、准确高效、公正公平、优质服务”的质量方针,特此声明如下: 

  1、中心管理体系运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检验工作保持独立性,不受行政部门的非正当干预,不受社会各方面经济利益或其它利益的影响。

  3、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随意向任何部门和个人透露检验结果或提供技术资料,不利用客户的技术和商业机密谋利。

  4、不参与任何影响中心判断独立性和检验诚信度的活动;

  5、严格遵守检验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不以权谋私,不徇私枉法,并防止商业贿赂,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对有违反以上声明并给客户造成损失的,愿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市怀柔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